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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代理记帐:

1.代理记账是指会计咨询、服务机构及其他组织等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接受独立核算单位的委托,代替其办理报税、记账、算账、报账业务的一种社会性会计服务活动。
2. 代理记账的主体是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包括会计师事务所、代理记账公司及其他具有代理记账资格的其他中介机构;
3. 代理记账的内容主要是代替独立核算单位办理记账、算账、报账等业务;
4. 代理记账的性质是一种社会性会计服务活动,是会计工作社会化、专门化的表现; 代理记账在法律上的表现则是通过签订委托合同的方式来明确和规范委托及受托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代理内容:
1. 办理会计核算业务。根据委托人提供的原始凭证和其他资料,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包括审核原始凭证、填制证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会计报表等;
2. 定期向政府有关部门和其他会计报表使用者提供会计报表;
3. 定期向税务机关提供税务资料;
承办委托人委托的其他会计业务。
适用对象:
1、适合代理记账的企业,应该是小型经济组织;
2、委托代理记账的经济组织,基本上是中小企业;
3、从事生产经营并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且没有免除建账义务的个体工商户。
申请条件:
代理记账的对象是不具备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专职会计人员的独立核算单位,如小型经济组织、应当建账的个体工商户等。
办理流程:
1、接受委托签订财务外包代理记账合同,确定服务项目及费用。
2、接票(时间:每月20号-30号)
(1)届时客户将当月做帐票据送至办事处,或我们安排外勤会计到客户指定地点收取当月做帐票据,并对票据进行初步整理;
(2)对于新设立的从来没有做过财务会计工作的客户,我们将帮助他们:开立会计帐户,建立会计核算体系;根据客户提供的合法原始凭证(指:购销发票、入库单、领料单、款项汇出汇入底单及其他财务收支单据、有关经济合同等)编制会计分录;记账及结账;编制会计报表;
3、做账(时间:每月25号-30号)
(1)记帐会计对客户票据进一步整理,对票据存在的问题与客户及时沟通,进行会计核算、帐务处理,税款计算。
(2)审核会计对记帐会计做帐结果进行审核,包括票据完整性、合法性的审核、帐务处理正确性的审核、税款计算合法性的审核、往来帐的核对、并对客户帐务问题的隐患给予准确评估。在所有帐务审核无误后填制税务纳税申报表,税收缴款书,并对纳税情况与客户沟通。为客户代理记帐,并办理税务登记,减免税手续,一般税人申请手续、发票审批手续等。